全球主机交流论坛

标题: 话说要不要供案部北岸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dmins    时间: 2017-6-1 08:49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xfspace    时间: 2017-6-1 09:04
没有引渡协议的跨不了
作者: jker    时间: 2017-6-1 09:07
境外了还备个 p啊
作者: Admins    时间: 2017-6-1 09:08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AspirantZhang    时间: 2017-6-1 09:15
目前国内各省市政策不一,目前只有网站主体在北京市海淀区、浙江省杭州市、上海市需要在公安机关履行北岸手续。
如果现在你的网站主体不在以上三个地区中,可以暂时不做公安北岸。
以上三个地区的老网站,貌似目前都没有收到强制补充北岸的通知。
据本人看,本政策不太可能全国推行。在简政放权的的大背景下,若全国推行之日,必将与工信部系统合并,只需一次北岸。
作者: Admins    时间: 2017-6-1 09:16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



欢迎光临 全球主机交流论坛 (https://ddzzz.eu.org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4